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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婚是对人的敲骨吸髓

中国多肉网2023-05-20多肉资讯什么是多肉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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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婚是对人的敲骨吸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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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肉钱树,什么是多肉植物,彩泥多肉植物河北一户人家给媳妇扫墓时,发现棺材里的尸体和陪葬的三金都不翼而飞了,只剩一个大红萝卜。

  事情到这看起来可以盖棺定论了,多半是因财起意,但娘家人对此有一套自己的说法。

  娘家当时就认定是女儿受了委屈,被婆家活生生逼死的;早在2008年下葬时就大闹过一场,以婆家花费10万将媳妇厚葬于祖坟告终。

  娘家父母说,此前和婆家商量过“迁坟”的事情,但双方没有谈妥。而且对方的意思是,并不是不要媳妇,只是因为媳妇现在是

  娘家人表示不能接受这样的说法,他们心疼女儿,不希望女儿在下面孤零零的,想给她再找个好归宿,这才生出“配阴婚”的想法。

  婆家并不相信,他们听中间人的说法,认为对方找了并不止一个“买家”,是有利益驱动的。

  其实这折腾死人的“阴婚”,也称冥婚,可谓历史源远流长,最早能追溯到西周时期。

  孔颖达(唐朝大学士)疏注:“嫁殇者,生时十九岁以下而死,死乃嫁之”,同时也有“

  均是指两人已有婚约,但因一方亡故未来得及履行婚约时,仍要完成婚约;若是男子亡故,女方抱主成亲;若是女子身亡,男方迎柩归葬。

  之前,广西财经学院街舞社有段表演震撼出圈,讲的正是父亲卖女儿,让活人配死人冥婚的故事。

  凡是未婚死亡,其父母都会联系“鬼媒”进行说亲,并进行卜算;允婚后便替双方准备冠带、裙帔等,举行仪式,再将两人并骨合葬。合婚后,两家会准备财物酬谢“鬼媒”。

  意思是说,丈夫去世后,家里人觉得妻子年少,或许还会改嫁,因此想给丈夫另外安排冥婚,让其在地下能成双成对;妻子听闻此事后,绝食而死,最终两人合葬。

  ,成为加诸于人身上的道德枷锁。直到清末,受到外来文化冲击,这一情况才逐渐好转。

  民国初年,冥婚也未绝迹。蒋介石的弟弟蒋瑞青年仅四岁时夭折,死后也曾办过冥婚。

  近现代,虽然冥婚并没有正大光明出现在社会生活中但依旧可以窥见它的影子。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当地的冥婚仪式也相当盛行,这点在

  2002年,香港音乐人、知名乐队beyond成员叶世荣,就在女友意外故去后,与其完成冥婚,仪式办得很是隆重。但几年后,他又另外再娶了。

  过去的“鬼媒”,改头换面,披上了“婚姻中介”的幌子。与过去只做“死人”生意不同,他们现在常常阴阳两手抓,既能给活着的人介绍相亲,也能给死去的人安排对象。

  在某些地区,受本地风气影响,这样的生意很抢手,大部分都是死亡男性寻找适龄的女性死者,但也不乏女性寻找男性的情况。

  有需求便衍生出冥婚市场,导致尸体或骨灰被当做商品,在中介间流通,价格从几千到十几万不等。

  据说,适龄的刚去世的价格会更高,像前面提到的那家女儿,因为去世时年轻,也没有生过孩子,因此在市场上还很抢手。

  这些中介们,丝毫没有有对死者的尊重,将一切都归结于金钱交易。还有胆子大的,甚至直接在医院蹲等,在医院就把“生意”谈完了。

  那些刚刚闭上眼睛的身体还未僵硬的人,从太平间出来就直接送到生前未知的另一个地方,成为流水线上的一个包裹,换来一沓还带着味的钞票。

  山东菏泽曾经破获过一起盗卖女尸案,团伙专门盗卖新下葬的尸体给配阴婚的中介,每具价值1万8千元,号称新死的更值钱。

  有些地方因该风气盛行,在每年清明节前后,都需要找专人看守坟地中的独身女性墓穴,不敢离开。

  2016年,甘肃三男子为牟利,杀害两名女性,并将其尸体运送至陕北配阴婚。

  《刑法》第302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发现,仅从2015年1月1日至今,全国就审理宣判了210起与“冥婚”“阴婚”相关的案件。

  后来,为了“规避”风险,有人就打起了骨灰的主意。为了弥补这一漏洞,2015年刑法修正案将其修改为

  尽管不难猜测,在交易过程中,少不了中介等相关人员的教唆,但法律对此是难以界定的。毕竟外人“盗尸”容易判罚,亲属“迁坟”却很难追究。

  在判罚“是否构成盗窃尸体罪”时,会先判定尸骨的所有者是谁,只有在侵犯他人合法的占有权时才构成犯罪。对于未婚死者,这类判断相对容易,但也更不受法律约束。

  一方认为,因为女方已经成婚,与男性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且尸骨原本就葬在婆家,下葬时的“三金”等也是由婆家进行购置的,因此尸体归属权在婆家手里,娘家人未经允许进行“迁葬”的行为,属于盗窃尸骨,涉嫌犯罪。

  另一方则认为,女方婚后没有小孩,故去后两家的姻亲关系自动解除,尸体归属权应当归于与其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娘家人对其有处理权,因此该行为并非犯罪。

  方洋洋此前因家暴致死备受舆论关注,前段时间则有新闻爆出,她死后,尸体被家人配了冥婚。我们无法了解其父母的想法,但网友对此的评价,十分直观,认为一切都是物尽其用,

  故事挺简单的,一家人出了车祸,爸爸重伤,妈妈当场死亡,女儿脑损伤,需要一笔钱动手术;为了救女儿,爸爸在挣扎后,听从了他人建议,将妈妈尸体卖与别人配冥婚,筹到了女儿的手术费。

  这部短片一度引发了激烈的讨论,话题的中心就是,这位父亲该不该为了女儿把妻子配阴婚。

  另一方觉得,十万块钱,总有办法解决的,不至于到“卖妻子”的程度,认为女性仍然只是被榨干最后一丝价值的工具罢了。

  他们认为,冥婚本质是对女性的物化、歧视、不平等、作恶。并由此大呼,女人不仅活着被人惦记,死了还要被榨干最后的剩余价值。

  到现在,有些地区因为经济落后、教育不普及等问题,仍然被这些思想根深蒂固地影响着。

  他们认为不入祖坟者,会在家中盘桓、导致家宅不宁,或变成孤魂野鬼、危害人间。

  在过去,父母替死者配冥婚甚至是一件值得被称赞的事情,这表示父母对死者的重视与疼爱。

  在这样几个原因的影响下,冥婚不但没有在历史长河中消失,反倒找到了自己的存在法则,甚至被某些人利用

  实际上,我们前面提到过,并不只有男性死者找女性配冥婚的情况,也有相反的,只是确实较少。

  冥婚的问题,其实已经超越了性别的问题,它本质是愚昧的不开化的思想观念的延续。

  过去的很多封建习俗,都是从活人的角度,来设想死者,他们为死者操办婚姻、生活,其实是借此换取自己内心的慰藉。

  到了现代,这样的封建习俗已经没有存续的意义,甚至影响到了活人的生活,成为了某种桎梏,让活着的人痛苦,甚至还有可能受到伤害。

  ,都放在了一个不道德的地步来评价,从这样的角度,整个群体都在被歧视,不分男女。

  古代社会里,人以家族氏族为主要生活体系,婚姻可以维系生活,能帮助人更好地活下来。现代社会并不是如此。

  他们依旧认为我们要按时工作、结婚、生小孩…年龄成为成为你要完成某件事的评判标准。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的社会好像一直很难认同不一样的人,因此未婚的人被歧视、被指指点点、被认为不道德。

  人类本质是群居动物,他们具有趋同性,需要公众认可度,他们习惯认可与自己一致的行为,批评与自己不同的做法。

  心理学上有个著名实验,讲被试和其它工作人员一起回答问题,在其它人给出一致但明显错误的答案后,被试大概率会选择错误的答案。

  我们就一定要按部就班地结婚生子吗?我们其实应该接受所有不一样的生活方式,这才是正常的。

  我们需要知道,并不是说的人多就有道理,也并不是谁的声量高就容易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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